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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记忆里的「瑞贸通」,在煤炭供应链语境下对应的应是上交所上市公司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0180),不是任何一家同音的「瑞贸通」小公司;而「托盘」这个说法没有出现在瑞茂通任何一份主源里——公司自己披露的对应表述是「以贸易形式加入公司业务链条」「联营企业提供信用额度支持」「贸易类公司主要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以及「低毛利高周转、需要垫付大量资金」。 =已确认事实= (主体身份、业务表述均出自公司公告原文);「瑞茂通=托盘」是行业口语与结构推断的叠加,不是公司披露口径。 =转述=
| 项目 | 内容 | 证据等级 |
|---|---|---|
| 全称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已确认事实(2025 年报封面、2026 半年报摘要) |
| 英文名 | 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 已确认事实(公开资料著录) |
| 股票代码 | 600180,上交所主板 | 已确认事实(公告文头) |
| 现简称 | *ST 瑞茂(2026-04-30 起) | 已确认事实(公告 2026-039) |
| 变更前简称 | 九发股份、瑞茂通 | 已确认事实(2026 半年报摘要「变更前股票简称」栏) |
| 控股股东 |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 51.02% | 已确认事实(2025 年报第七节) |
| 实际控制人 | 万永兴(同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已确认事实(2025 年报、2026 年报警示函收件人) |
| 债券 | 24 瑞茂 01(255290.SH)、24 瑞茂 02(255553.SH),2026 年起改称 H24 瑞茂 1/H24 瑞茂 2 | 已确认事实(公告文头) |
以「瑞贸通」为名在营的公司有多家,例如沈阳瑞贸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廊坊瑞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瑞贸通物流有限公司、瑞贸通国际贸易(保定)有限公司等,均为与煤炭供应链无关的小微主体,无一家是上交所上市公司。 =已确认事实= (企业信息聚合页可检索到)
因此本文按「用户口述的瑞贸通=瑞茂通 600180」推进,但把这一等号本身记为推断,不记为核实完成。 =转述=
2011 年 12 月 28 日,ST 九发(600180)披露重组方案,引入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方,注入徐州怡丰、邳州丰源、江苏晋和三家煤炭贸易公司 100% 股权,估值 29.88 亿元;重组完成后公司主业变更为煤炭供应链管理,瑞茂通占发行后总股本 71.12%。 =已确认事实= (证券时报报道原文;属主流媒体,见 S13)
2025 年报「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把业务分成三块:煤炭供应链业务(核心)、石油化工品供应链业务、农产品业务。 =已确认事实= (S1)
依托多年积累的优势,构建了覆盖国内煤炭主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以及国际市场的全球化煤炭供应链网络。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向供应链各环节客户提供多样化、系统化的供应链服务,实现煤炭供应链链条各节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以现货贸易为基础,辅以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现货与期货的有机结合进行套期保值、基差交易等对冲操作。
2025 年报附注对主营业务的注释: =已确认事实= (S1)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煤炭、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本集团会阶段性与信用额度充足的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合作,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在资源、资金、通关、卸货场地、运输监管等方面为本集团提供支持。本集团通过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完成的上述业务采用净额法会计核算。
一句话翻译:公司承认有一部分生意是「借别人的信用额度、通关、场地、监管能力」完成的,这部分只按净额(差价)确认收入,不按全额。 =转述=
2024 年报问询函回复中,公司把赚的钱分成三类口径(见 既有瑞茂通年报摘录 的相邻条目 S9):服务收益、规模集拼收益、价差收益;并称风险是「客商资信风险、业务模式风险、价格波动风险及货权管控风险」。 =已确认事实=
2024 年报问询函回复原文: =已确认事实= (S3)
公司响应国家号召推行混改战略,在产业链上下游与拥有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及资源优势的地方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现股东双方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联营企业在业务链条中主要为公司提供诸如信用额度支持、资源、通关、卸货场地、运输监管等方面的服务,助力业务稳健发展。
在股权结构方面,瑞茂通及其子公司对各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集中在 49%~50%,公司对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2024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前十的联营企业(单位:万元)——这些名字都是「地方国企+瑞茂通」型合资主体: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投 305,429.69)、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36,113.32)、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69,116.41)、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3,726.00)、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9,283.02)、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55,706.44)、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53,740.41)、河南铁瑞实业有限公司(53,043.74)、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1,664.33)、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6,876.85)。 =已确认事实= (S3 表格)
| 业内说法 | 瑞茂通公开披露里的对应表述 | 还缺什么证据才能坐实 |
|---|---|---|
| 托盘 | 主源未出现该词。最接近的是「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提供支持」「以贸易形式加入公司业务链条」「净额法核算」 | 单笔合同、资金流、货权凭证;公开渠道无法还原 |
| 借国企信用 | 「与地方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联营企业提供信用额度支持」;2024 年对外担保余额 21.56 亿元,主要为对联营企业担保 | 银行授信主体、担保反担保安排、资金实际使用人 |
| 吃固定利差 | 公司只讲「服务收益/规模集拼收益/价差收益」,未披露固定收益条款 | 合同定价条款;公司从未披露「固定利差」字样 |
| 垫资 | 公司承认「低毛利高周转、需要垫付大量资金」(媒体表述);年报承认应收账款高、账期可放宽至 6 个月 | 每笔业务的垫资比例与利率 |
| 做规模 | 「规模集拼收益」;2024 年营收 314.98 亿、2025 年 215.41 亿 | 收入中总额法与净额法的拆分比例 |
2024 年报问询函回复中,公司举了一船进口动力煤的例子,原文: =已确认事实= (S3)
例如:公司从境外进口一船动力煤,业务链条:外商=>公司境外子公司=>联营企业 1=>贸易类公司 1=>公司境内子公司 1=>贸易类公司 2=>联营企业 2=>公司境内子公司 2=>终端客户。
各环节分工(原文概括):境外子公司对接外商采购;联营企业 1 提供信用额度支持;贸易类公司 1 沟通港口协调;境内子公司 1 负责货物流转监督与回款控制;贸易类公司 2 提供催收回款服务;联营企业 2 提供卸货服务及资源协调;境内子公司 2 与终端客户签销售合同。 =已确认事实=
收入确认:至多由一家并表主体(上述链条中的境内子公司 2)用总额法,其余并表主体与贸易类公司用净额法。 =已确认事实=
公司自己解释为什么应收账款的欠款方和销售客户对不上: =已确认事实= (S3)
由于贸易类公司 1 和贸易类公司 2 并非同一法人主体,无法进行债权债务的抵消,基于上述业务在终端客户未回款的情况下会形成较大的对贸易类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
202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欠款方全部是民营贸易类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至 3000 万元,成立时间多在 2020—2024 年,单户销售额 0.4 亿至 1.46 亿元,期末余额 3.07 亿至 4.03 亿元,账龄 0-6 个月,坏账计提比例 0.04%。 =已确认事实= (S3 表格)
这条结构本身就是可辨认的:注册资本 1000 万的贸易公司,替上市公司背 3—4 亿元应收。公司在同一份回复里把这一现象解释为「贸易类公司掌握着关键的行业资源」「形成的应收账款实际是终端客户未回款所致」。 =已确认事实= (原文与解释均为公司口径)
2024 年报问询函回复原文: =已确认事实= (S3)
2025 年 3 月,蓉欧瑞易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瑞茂通返还借出资金 27,097 万元,同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瑞茂通持有的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背景(同一回复):2020-09-11 瑞茂通与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成都国际贸易集团合资成立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2023 年底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战略调整,各方协商缩减蓉欧瑞易业务规模,并「将蓉欧瑞易公司闲置资金按股权比例出借给各股东」。 =已确认事实=
同期还有一笔同型交易:2024 年末其他应付款第五大对象为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余额 25,876.24 万元,交易内容「资金拆借」。 =已确认事实= (S3 表格)
本文的判断(结构推断,不是认定): *合资公司在这里扮演的是「资金池」角色——地方国企股东出钱成立合资平台,平台把闲置资金借回给股东方使用,瑞茂通是借入方之一。* 依据是上述两笔具名拆借与 2025 年 3 月的诉讼。缺的证据是:借款利率、期限、有无担保、国企股东是否知情同意、该笔资金最终流向。反向解释也存在——公司在回复中称这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是「双方股东协商一致」按股比出借,属于合资公司减业务后的正常资金处置。 =转述=
2024 年报问询函回复用一张长表披露了 14 家联营企业与前十大欠款贸易公司之间的往来(贸易公司被匿名成「贸易公司 1」至「贸易公司 10」),品类为煤炭、铁矿石、金属铜、商业保理,单笔 374 万至 6.7 亿元。 =已确认事实= (S3 表格)
关键点: *披露只给了「联营企业 N ↔ 贸易公司 M」的匿名配对,没有给出 N 与 M 的真实名称对应关系* ,所以外部无法还原某一家具体贸易公司同时欠上市公司 3 亿元、又与哪一家合资平台做了 6.7 亿元的生意。这是公开资料的结构性缺口,不是可以靠推理补上的。 =已确认事实=
2025 年末应收股利 4.85 亿元,其中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 亿元、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58 亿元,账龄均 1-2 年。公司解释:陕煤那笔是「该公司尚未向各股东派发股利」;河南物产那笔是「本公司尚欠该公司相关债务,导致该公司尚未向本公司支付上述股利」。 =已确认事实= (S1 应收股利附注)
同一年报的审计报告说,对重要联营企业「未能获取到重要联营企业的财务资料」。而问询函回复里公司称「合计拥有 17 家联营企业」,年报披露日已取得 14 家经审计报表、3 家未审计报表。 =已确认事实= (S1、S2)
以下事项在公开主源里查不到,本文不强行补结构:
1. 任何一笔具体煤炭买卖合同的合同号、单价、数量、交货方式、货权转移时点、验收与结算条款。
2. 上述匿名链条中「贸易类公司 1/2」「联营企业 1/2」的真实主体名称。
3. 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实际路径对照(哪笔钱从哪家银行出、经谁、几天后回谁)。
4. 上市公司与某一家贸易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人员或资金上的关联关系(公司在问询函中一律答「否」,审计师执行了函证与走访,但未公布底稿)。
5. 是否有任何监管文件或裁判文书认定瑞茂通从事融资性贸易、非法放贷或虚假贸易。
已查过的主源范围:上交所 600180 公告全量清单(2025-01-01 至 2026-10-08,共 303 条,经巨潮资讯网公告接口逐条调取);2024 年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全文;2025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含会计师回复)全文;2025-12-05 债务逾期公告;2026-01-16 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公告;2026-04-29 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债权债务化解公告、资产受限公告;2026-07-14、2026-09-15 庭外重组进展公告;2026-08-28 失信被执行人公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裁判文书网未检索(本机无可用入口,见待核实清单)。
2025 年报问询函回复的会计师核查意见原文: =已确认事实= (S2)
(2)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除开展常规邮件催收外,未见采取诉讼等其他催收措施;
2026-04-29 公告称以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方式化解 2,680,804,219.13 元,四种做法:把对下游客户的应收债权转让给上游供应商、与应付货款抵销;把上游供应商对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下游客户、与应收债权抵销;客户把其对下游的应收债权转给公司;多个子公司之间互欠款项集中清理净额结算。 =已确认事实= (S9)
本文的判断: *这一操作把「同一批货链条上多家主体的应收应付」在账面上对掉,等于承认了公司体系内存在大量互为对手方的往来款。* 公告同时说明「公司后续可能还会继续进行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它不构成违法认定。 =转述=
| 事件日期 | 事件 | 首次披露日期 | 披露载体 |
|---|---|---|---|
| 2011-12-28 | ST 九发披露重组方案,注入郑州瑞茂通旗下煤炭贸易资产,估值 29.88 亿元 | 2011-12-28 | 证券时报(S13);重组公告原文未回访 |
| 2012 年 | 借壳完成,证券简称由九发股份变更为瑞茂通 | 事后追溯 | 2026 半年报摘要「变更前股票简称」栏(S10) |
| 2019 年起 | 与河南、陕西等多地国企成立合资公司,推进混改扩张 | 无单独公告 | 财联社报道(S11,线索级) |
| 2025-03 | 联营企业成都蓉欧瑞易起诉瑞茂通,要求返还借出资金 27,097 万元,并冻结公司持有的河南物产集团、陕西陕煤供应链部分股权 | 2025-06-25 | 2024 年报问询函回复(S3) |
| 2025-04 | 上述两笔股权冻结解除 | 2025-06-25 | 同上(S3) |
| 2025-10-26 至 2025-11-01 | 提前到期的债务逾期金额达到披露标准 | 迟至 2026-01-17 才披露 | 上证公监函〔2026〕0012 号;山东证监局〔2026〕4 号(S6) |
| 2025-10-29 |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本轮危机首次冻结记录) | 2025-10-29 | 公司公告 |
| 2025-10-29 | 董事长李群立因工作变动辞职,董事会提名万永兴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5-10-29 | 公告 2025-063 |
| 2025-11-13 |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 | 2025-11-13 | 公司公告 |
| 2025-11-14 | 董事会选举万永兴为董事长 | 2025-11-14 | 选举董事长公告 |
| 2025-11-19 | 公司发生多笔债务逾期(最早到期日) | 迟至 2025-12-05 | 公告 2025-075(S4) |
| 2025-11-22 | 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 | 迟至 2025-12-05 | 山东证监局〔2026〕4 号(S6) |
| 2025-12-05 | 披露逾期债务本金合计 109,334.48 万元,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 2025-12-05 | 公告 2025-075(S4) |
| 2025-12-05 |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冻结及轮候冻结 | 2025-12-05 | 公司公告 |
| 2025-12-05 | 公告转让控股子公司(航运资产)股权、终止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 | 2025-12-05 | 公司公告 |
| 2025-12-27 | 财联社报道:公司业务 11 月起陆续停摆,12 月起大面积裁员,逾期债务超 20 亿元 | 2025-12-27 | 财联社(S11,线索级) |
| 2026-01-14 | 公告新增债务逾期 | 2026-01-14 | 公司公告 |
| 2026-01-16 | 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2026〕4 号),事由为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 | 2026-01-16 | 公告 2026-011(S6) |
| 2026-01-17 | 公告部分债务提前到期;发布 2025 年度业绩预亏提示 | 2026-01-17 | 公司公告 |
| 2026-04-28 | 审计报告签署(中审众环) | 2026-04-29 | 2025 年报审计报告(S1) |
| 2026-04-29 | 披露 2025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否定意见 | 2026-04-29 | 2025 年报(S1) |
| 2026-04-30 | 股票简称变更为 *ST 瑞茂,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 2026-04-29 | 公告 2026-039(S5) |
| 2026-05-28 | 公告新增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 | 2026-05-28 | 公司公告 |
| 2026-06-03 | 上交所出具 2025 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88 号) | 2026-07-24 回复时披露 | 问询函回复(S2) |
| 2026-06-26 | 董事会通过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待条件成熟后申请转入预重整与重整 | 2026-06-26 | 公告 2026-080 |
| 2026-07-04 | 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 | 2026-07-04 | 公告 2026-087 |
| 2026-07-14 | 发出庭外重组债权申报通知 | 2026-07-14 | 公告 2026-089 |
| 2026-07-24 | 公司与中审众环分别披露 2025 年报问询函回复 | 2026-07-24 | 公告(S2) |
| 2026-08-15 | 累计金融机构逾期、商票逾期及债券未按期偿付本金约 627,381.4652 万元 | 2026-08-15 | 公告 2026-097(S7 引述) |
| 2026-08-28 | 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6-08-28 | 公告 2026-101(S8) |
| 2026-08-29 | 2026 半年报:营业收入 8.03 亿元(同比 -91.51%),归母净利润 -10.61 亿元 | 2026-08-29 | 半年报摘要(S10) |
| 2026-09-09 | 近 12 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涉案金额约 1,097,959.6384 万元 | 2026-09-09 | 公告 2026-105(S7 引述) |
| 2026-09-11 | 确定新疆金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重整投资人 | 2026-09-15 | 公告 2026-108(S7) |
| 2026-09-15 | 披露庭外重组进展:121 家债权人申报,初步确认债权 75.09 亿元,暂缓确认 125.40 亿元 | 2026-09-15 | 公告 2026-108(S7) |
1. 瑞茂通是「贸易链条上多加了几家主体、由上市公司体系外的小型贸易公司承担应收账款」的模式,且公司自己承认这样做的后果是应收挂在贸易类公司名下。 =已确认事实= (S3)
2. 公司承认与地方国企合资的平台在链条中提供「信用额度支持、资源、通关、卸货场地、运输监管」,且这部分业务按净额法核算。 =已确认事实= (S1、S3)
3. 至少两笔具名的「合资平台把闲置资金按股比借给股东」的交易真实发生,其中一笔(成都蓉欧瑞易 2.7097 亿元)在 2025 年 3 月进入诉讼并导致股权冻结。 =已确认事实= (S3)
4. 公司的收入与资产高度依赖这两件事:应收账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合计占总资产约 81%(2025 年三季度口径)。 =转述= (S11 引述公司数据)
5. 公司存在「低毛利高周转、需要垫付大量资金」的商业模式特征,2024 年毛利率约 3.71%、销售净利率约 0.23%。 =转述= (S11;与 S3 披露的煤炭供应链毛利率 3.84% 互相印证)
6. 危机是「先逾期 → 客户受风险外溢 → 应收账龄拉长 → 大幅补提坏账 → 审计无法表示意见 → 退市风险警示 → 庭外重组」这条链条,时间线在公开公告中完整可查。 =已确认事实= (S1、S2、S4、S5、S7)
7. 公司确有一次因债务逾期披露不及时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已确认事实= (S6)
1. 不能写「瑞茂通的主营业务就是托盘」或「瑞茂通所有收入都来自托盘」。年报出现巨额应收与无法表示意见,只能证明「回款和核算说不清」,不能证明收入性质。
2. 不能写「瑞茂通从事融资性贸易/非法放贷/虚假贸易」。截至 2026-10-08,未检索到任何监管文件、行政处罚决定或生效裁判文书作此认定;问询函只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准确」,公司答「具备商业实质」,会计师答「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同时对减值无法发表意见。
3. 不能写「贸易类公司都是通道」或「都是空壳」。公司披露这些公司「掌握着关键的行业资源」;公开渠道既没有这些公司的股权穿透,也没有其资金流向,无法区分真服务与纯过手。
4. 不能把「净额法核算」等同于「承认虚增收入」。净额法恰恰是更保守的处理;真正的问题在总额法那一端,而公司披露总额法只保留终端环节一家主体。
5. 不能写「万永兴长期在海外、失联」。财联社称「多位员工表示近两年从未见过实控人万永兴,长期在海外」,属线索级口述,未见任何监管文件或公司公告确认。
6. 不能写「中瑞系用供应链给地产输血」。财联社提到中瑞系 2007 年前后切入房地产、成立和昌地产,但未给出任何一笔资金从瑞茂通流向地产的证据;这是记者转述的业内说法,本文不采信为事实。
7. 不能把 2026-04-29 的「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直接定义为「循环贸易清理」。它是会计上的债权债务对冲,公告明确说按账面价值抵销、遵循自愿公平公允原则,未见监管否定。
从公开主源能读到的是: *瑞茂通做的是「低毛利、高垫资、链条长、应收挂在体系外小贸易公司」的生意,并且用「地方国企合资平台」把信用和场地能力接进链条;这套结构在行情下行、母公司股权被冻结、银行收紧授信时同时失效。* 至于「托盘」「固定利差」「借国企信用放钱」这三件事在瑞茂通身上各占多少比例,公开资料答不了,只能作为提问方向,不能作为结论。 =转述=
在本文核验的全部瑞茂通主源(年报、审计报告、两次问询函回复、全部公告)中,未出现「托盘」二字;「融资性贸易」也只出现在行业媒体与国资文件语境,未出现在任何一份针对瑞茂通的监管文件里。 =已确认事实=
1. 行业口语层:地方国企「借贸易名义放钱」的做法,业内口语叫托盘、做过桥、当资金通道。2024 年报问询函回复披露的「联营企业提供信用额度支持」「以贸易形式加入公司业务链条」「净额法」,是这套口语在上市公司文本里的最接近对应。 =转述=
2. 行业媒体层:21 世纪经济报道 2025-01-02 的行业报道把「融资性贸易」讲得很直白——「融资性贸易实际是以贸易为名进行资金拆借或融资」,并引述业内人士称「走单不走货很常见……单据、合同都是真的,但就是不提供货物」「将关联的公司挂到国企之下……应收账款都是左手倒右手,通过关联交易来做大规模,从而获取更多融资机会」。 =已确认事实= (S12)该文未点名瑞茂通。
3. 本案例的特殊性:瑞茂通是*民营*上市公司,不是被国资委禁令约束的国企。用户口述里「国企托盘、民企被托盘」的框架,套到瑞茂通身上方向是反的——它更像「自己搭链条、自己垫资、自己承担价差」的那一方,而不是「拿固定利差、不担风险」的那一方。这一点与用户的猜测相反,但证据等级更高。 =转述=
把「托盘」当成一个筐,会把三种不同东西混在一起:正常的多环节贸易分工、带垫资的真实供应链服务、被监管禁止的融资性贸易。瑞茂通的公开材料只能证明前两种的形态,第三种没有认定依据。
原文关键句:
我们无法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3、或有事项:2025 年度瑞茂通因债务违约导致大量债权人提起诉讼,包括尚在起诉、审理阶段未判决生效的案件在内的涉诉金额 596,775.42 万元。瑞茂通对其涉诉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 441.42 万元。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4、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瑞茂通 2025 年净利润为-314,217.71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54,124.69 万元,同比 2024 年下降 31.61%。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 536,925.12 万元,货币资金 43,310.60 万元(其中受限资金 24,881.42 万元),短期借款 400,170.45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95.25 万元,应付账款 790,473.98 万元,货币资金已无法偿付短期债务;大量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逾期债务 363,224.32 万元;瑞茂通及其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限制出款,冻结金额 6,771.41 万元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煤炭、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本集团会阶段性与信用额度充足的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合作,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在资源、资金、通关、卸货场地、运输监管等方面为本集团提供支持。本集团通过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完成的上述业务采用净额法会计核算。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公司自己写明了「哪些收入不是全额确认的」。
原文关键句:
2026 年 6 月 3 日,贵所出具了上证公函【2026】0988 号《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2)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除开展常规邮件催收外,未见采取诉讼等其他催收措施;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应收挂账 97 亿、逾期债务 36 亿,却没有对客户提起诉讼。
(4)对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仅提供了各组合的风险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以及坏账计提比例,未提供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测算逻辑、历史损失率、计算过程等,我们无法评价信用损失率选取的合理性与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与充分性,因此无法判断该会计估计变更、坏账计提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2025 年 10 月,公司控股股东因涉诉导致股权及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受统一授信管理影响,金融机构相继收紧本公司授信、提前收回贷款,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加剧,并逐步出现债务逾期情形。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公司自己给出「母公司股权冻结 → 银行统一授信收紧 → 上市公司逾期」这条传导路径。
原文关键句:
例如:公司从境外进口一船动力煤,业务链条:外商=>公司境外子公司=>联营企业 1=>贸易类公司 1=>公司境内子公司 1=>贸易类公司 2=>联营企业 2=>公司境内子公司 2=>终端客户。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这是公司自己画的、唯一一条完整可辨认的交易链,参与者匿名。
由于贸易类公司 1 和贸易类公司 2 并非同一法人主体,无法进行债权债务的抵消,基于上述业务在终端客户未回款的情况下会形成较大的对贸易类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2025 年 3 月,蓉欧瑞易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瑞茂通返还借出资金 27,097 万元,同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瑞茂通持有的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合资平台把闲置资金按股比借给股东」的具名实例。
公司响应国家号召推行混改战略,在产业链上下游与拥有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及资源优势的地方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现股东双方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联营企业在业务链条中主要为公司提供诸如信用额度支持、资源、通关、卸货场地、运输监管等方面的服务,助力业务稳健发展。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在股权结构方面,瑞茂通及其子公司对各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集中在 49%~50%,公司对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原文关键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旗下部分子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 109,334.48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6%。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原文关键句:
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三)项和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情形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瑞茂。……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4 月 30 日。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原文关键句: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是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 12 月 5 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公司董事长万永兴、总经理胡磊、财务总监刘建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原文关键句:
截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累计金融机构逾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以及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券的本金合计约为 627,381.4652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执行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1,097,959.6384 万元人民币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有 121 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经公司及辅助机构审查,初步确认债权 75.09 亿元,因诉讼未决、条件未成就等原因暂缓确认 125.40 亿元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2026 年 9 月 11 日,确定新疆金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实业”)为瑞茂通重整投资人。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已 100%被司法标记/冻结,以及被多次轮候冻结,如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原文关键句:
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茂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原文关键句:
公司债权债务化解金额合计为 2,680,804,219.13 元人民币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1、公司将对下游客户享有的部分应收债权转让给公司上游供应商,与公司应付上游供应商的货款进行抵销,各方间剩余债权债务仍按照原相关合同继续履行,该方式化解债权债务金额为968,675,365.14元。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原文关键句:
营业收入 803,362,527.95(本报告期)/9,463,626,050.78(上年同期),增减 -91.51%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1,333,429.25(本报告期)/56,941,677.42(上年同期)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公司股票简况……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瑞茂 600180 变更前股票简称 九发股份、瑞茂通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这一行同时确认了主体身份与借壳来源。
原文关键句:
知情员工近期向财联社记者透露:“公司业务11月起陆续停摆,12月起大面积裁员,预计裁员比例可能高达一半,年底或仅保留部分中高层岗位。”
[逐字核验] =转述= ——引号内为受访者原话,媒体转述,受访者身份未公开。
2019年起,瑞茂通及其母公司“中瑞系”开始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河南、陕西等多地国企成立合资公司,实现了快速扩张。
[逐字核验] =转述= ——与 S3 中公司自述的「混改战略」互相印证,故可信度高于一般媒体内容。
瑞茂通属于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模式低毛利高周转,同时需要垫付大量资金,瑞茂通盈利持续性备受质疑,2024年毛利率仅为3.71%,销售净利率仅为0.23%
[逐字核验] =转述= ——毛利率口径与 S3 披露的 3.84%(煤炭供应链板块)不同,属不同分母,引用时不可混用。
原文关键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肖京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介绍道,在供应链金融中,融资性贸易行为不断出现风险与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融资性贸易实际是以贸易为名进行资金拆借或融资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引文如此,属专家观点。
“实际情况中,走单不走货很常见。”一位曾在地方国企做过保理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比如单据、合同都是真的,但就是不提供货物。甚至很多公司还将关联的公司挂到国企之下,表面看和国企进行正常贸易往来,实际上这些应收账款都是“左手倒右手”,通过关联交易来做大规模,从而获取更多融资机会。
[逐字核验] =转述= ——匿名业内人士口述,非监管认定,仅作线索。
原文关键句:
公司确定引入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方。此次拟注入的资产包括徐州市怡丰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入资产的估值为29.88亿元。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资产重组完成后,ST九发主业将变更为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
[逐字核验] =已确认事实=
以下事项尚未核到权威原始来源,标注为 =待核实= :
1. 【待核实】「瑞贸通=瑞茂通 600180」这一等号本身。用户口述名与上市公司名的对应关系属推断;本文按语境判断为同一主体,但未见用户原话中的直接依据。若用户能提供原始出处(会议、文章、人名),应回访确认。
2. 【待核实】2011-12-28 重组方案的公司公告原文。本文据证券时报报道(S13),未回访 ST 九发当年的交易所公告原文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
3. 【待核实】瑞茂通借壳完成的准确日期与股份发行完成日。2026 半年报摘要只给出「变更前股票简称 九发股份、瑞茂通」,未给变更日期。
4. 【待核实】裁判文书。本机未取得裁判文书网可用入口,2025 年 3 月成都蓉欧瑞易诉瑞茂通一案的案号、管辖法院、判决结果均未核实;2026 年涉诉金额约 109.8 亿元中具体案件的判决情况亦未逐案核对。建议用案号在裁判文书网或执行信息公开网回访。
5. 【待核实】「贸易公司 1」至「贸易公司 10」与 2024 年前十大欠款方(浙江正希贸易、河南省标首实业、烟台明盛能源、江苏诚晟能源、嘉兴裕腾贸易、烟台启晨商贸、南通昊锐能源、浙江益凯贸易、鹤壁市申恒商贸、河南通铭福物资贸易)的真实对应关系。公司在问询函回复中作了匿名化处理,公开资料无法映射。
6. 【待核实】2026 年 6 月 3 日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88 号)的问询原文。本文只见到会计师回复中引述的问询要点,未取得问询函本体。
7. 【待核实】2025-12-05 之前是否另有更早的逾期披露或监管工作函。财联社称「交易所紧急下发监管函」,但未给文号;本文在 303 条公告清单中未找到对应条目。
8. 【待核实】2026-04-29 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时点「2025-12-01」与变更前的计提比例口径。本文据 S2 的表述,未回访《会计估计变更专项报告》原文(公告清单中有该文件:2026-04-29「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
9. 【待核实】2024 年对外担保余额 21.56 亿元的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安排。本文只有问询函回复中的金额与债权人清单,未取得担保合同。
10. 【待核实】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间接控股股东郑州中瑞实业集团的债务与重整状态。审计报告提到「控股股东的重整尚处于推进阶段」,但上市公司公告口径为「公司庭外重组」,两者是否同一程序未核实。
11. 【待核实】财联社报道中「实控人近两年长期在海外」「中瑞系通过供应链业务为地产输血」「和昌地产」等陈述。均属媒体转述的匿名信源,未见公告或监管文件印证。
12. 【待核实】「托盘」一词与瑞茂通的关联最早出现在何处。本文只能确认它不出现在任何瑞茂通主源中,无法确认业内是何时、基于哪笔业务把它与瑞茂通联系起来的。
13. 【待核实】2026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 3.705 亿元(应收账款 3.656 亿元)后的资产质量与重整进展;本文截稿时点 2026-10-08,之后仍会有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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